性暴力,是指任何违背他人意愿的性接触,言语和态度上对别人的身体作出有性意味的冒犯,包括武力强迫、威胁、威吓等令对方产生恐惧,受威胁或者羞辱的感觉。例如:1、酗酒后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令对方无法忍受;2、身患传染性疾病仍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;3、强行对配偶实施变态性虐待等。
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一条明确规定,婚姻法中所称的“家庭暴力”,是指行为人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,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、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。持续性、经常性的家庭暴力,构成虐待。